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信息
400 998 0907 / 139 6483 9668
质量审核、人权审核、环境审核、体系审核、低碳审核……
生产许可证办理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医疗器械/防疫物资服务 > 中国及其他国家法规

生产许可证办理

依据法规要求:

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并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五)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所需材料列举: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以下资料(部分):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申请企业持有的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五)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六)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八)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九)工艺流程图;

(十)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一)其他证明资料。

我们为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协助企业提交相关材料、指导改善,帮助企业更快拿到许可证。

为什么选择我们?

所有顾问在著名三方机构工作十年以上,资源广泛,有能力为企业提供前瞻性建议。

高效、精准的服务,助您快速拿到证书。

定制化服务,与企业规模、水平相适宜,避免企业走弯路。

深耕该领域十余年,口碑良好,客户信赖度高。

服务流程:

图片3.png

服务热线:400 998 0907

常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