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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题为<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中称: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此举意味着,从明年1月1日起。普通化妆品将要执行年度报告制度,这样对于很多只备案不销售的产品应该将会升级管控。
那年度报告具体都包含什么内容呢?根据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的生产、进口概况,以及期间产品的停产情况;
(二)产品符合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自查情况。
建议各申报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附: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流程和所需资料
如果您有任何化妆品申报问题,可以联系我进行沟通和咨询。